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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5357cc拉斯维加斯主页地址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本科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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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生处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7991.htm),校庆期间将评选各项校级奖学金,我院现将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2项)、定向奖学金(4项)和专项奖学金(6项)三大类。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方法

(一)面向我院评选的各类奖学金(本科生7名)

“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其他面向我院评选的各类奖学金按照学校下达名额等额报送。名额如下:

奖学金项目名称

名额

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学金

推荐本科生1名

萨黄淑慎奖学金

本科生1名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

本科生1名

中国银行奖学金

本科生1名

庄绍华奖学金

本科生1名

黄仲咸奖学金

本科生1名

潘懋元奖学金(二等奖)

本科生1名

(二)定向奖学金(本科生1名)

各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等额的标准进行申报。

奖学金项目名称

名额

立方奖学金

本科生1名

(三)专项奖学金(本科生2名+不限名额)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

奖学金项目名称

名额

国际学生奖学金

推荐本科生1名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推荐本科生1名

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不限名额

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不限名额

出版奖学金

不限名额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

2.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

(1)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纸质证明材料参照《厦门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3)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例如2021级学生参考成绩为大一下学期、大一小学期和大二上学期三个学期,请各班负责人在教学秘书处查询成绩排名时备注清楚。)

(4)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四、奖学金评审要求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名单。其中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2.学院将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将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本科生申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1.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和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因差额评选,申报材料需在3月13日17:00前提交其他奖学金请于3月17日11:00之前提交

2.申报学生务必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评奖委员会委员将通过审核候选人所提交的材料后投票产生推荐名单。

3.申请者需要提交申请表、汇总表、评审信息汇总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班级负责人,汇总后统一发送至shchtw@x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年级+班级+本+申报2023年校级奖学金”,个人材料命名需有姓名+年级+班级+本+申请表/汇总表/评审信息汇总表/事迹材料。纸质版材料统一交到南光一319办公室。 未按要求填写材料、材料不全以及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4.证明材料(纸质版)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证明、学术成果相关证明、获奖证明、社会实践证明和荣誉证书(均需提交电子版)以及班级民主评议表(班长填写电子版)。提交材料请注意:

(1)凡需要志愿服务的奖项,请将志愿服务软件中对应时间的时长截图,班级统一打包。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5.更多相关问题详见附件《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附件: 附件(本科生).zip

咨询电话:2187712

 


                                              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团委

                                                             2023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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