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优秀学术博士学位论文
陈辰立,男,1988年9月出生,浙江温州人。曾就读于温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分别获得历史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现就职于厦门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参加过教育部、省、市多项课题,出版专著一部。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其中数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史)》全文转摘。2018年9月,受韩国国立釜庆大学(PUKYONG NATIONAL UNIVERSITY)人文韩国PLUS事业团邀请,赴釜山参加“东北亚海域人文网络的动态研究”青年学者短期访问项目。
《明清大东海渔业社会与海洋权力的博弈》(论文简述):
明清以来东南疆域,激化的人地矛盾导致了沿海居民不得不去海上谋求生计。由于远洋作业需要根据所谓“渔汛”开展活动,渔民们在逐渐掌握了自然的规律后,形成了季节性的流动采捕习惯。同时为了能够与不同海域的渔民群体竞争,福建籍渔民发明并掌握了独特的航行、捕捞技艺,垄断了某些鱼获的专属捕捞能力,在大东海渔区的各主要渔场都占有一席之地。此外,一些渔民还能够利用海岛的独特构造开展生产活动,令这些“海中陆地”发挥出别样的经济价值。
明初虽然厉行海禁,然而对于近海的渔业却是相对宽容的。随着明中叶以来海上禁令的逐步放开,沿海渔民的海上生产活动更为频繁,采捕范围也由近海走向远洋。全球进入大航海时代,活跃于东亚海域的外来西人占领了东南海岛作为其殖民地,从而吸引了大批中国沿海渔民进入澎湖、北港等海域采捕。至晚明,大东海渔区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此外,我们不可以忽视的还有倭寇和海盗问题,随着自由渔民数量的激增,使他们成为海寇的攻击目标以及海上潜在的不安定因子,因此一些基层官员和地方士人便提出武装渔民,拱卫海疆的想法,并收到奇效。
明清鼎革,大东海渔业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入到掣肘期。随着清廷解除了对于东南沿海的禁令,大东海渔区便迅速恢复了晚明时期的生产规模,此后清廷曾推行“督护(巡)渔汛”制度,试图管理大东海渔区。然而我们发现,长达百余年“督护(巡)渔汛”制度的相关奏折内容竟大同小异,面对蓬勃发展的渔业社会,沿海封疆大吏们似乎只是在虚应故事。与此同时,各地方官员为了适应大东海渔区生产的发展,根据彼时的实际问题,持续出台各种省级“条例”,以作规制。自雍、乾时代以来,东南沿海形成了官民海洋社会权力博弈的格局,随着两者争夺的日益激烈,在历史文本记述的背后,又是另外一番海上图景。
2019年福建省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
王磊,内蒙古呼和浩特人,现为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师从王日根教授。研究方向为明清社会经济史,尤其关注明代以降归化城土默特区域史。多次参加学术会议,其中《18至20世纪初归化城土默特的土地典权关系——基于契约文书的分析》荣获“第七届华大研究生史学论坛”三等奖。
《18至20世纪初归化城土默特的地权结构-基于契约文书的分析》(论文简述):
自明代中期以来,大量内地移民进入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入清之后,清政府对蒙地禁放政策多有调整,乾隆八年划拨户口地以及清末民国蒙地的清丈放垦,使得民众的土地权属观念日益增强。综合分析土地契约文书可以发现,受到蒙汉地权意识与需求差异、官方土地政策导向、契约订立双方各取所需达成合意等因素影响,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形成了适应中融合、借鉴中创新的富有地域特色的契约文本传统、土地交易模式与地权动态结构。主要体现在租佃体系的完整性与灵活性、典权与债务关系的特殊性、土地交易中地权结构的复杂性三个方面,为传统契约文书解读提供了北部边疆例证,反映出蒙汉民族融合与社会生态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