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报考条件
(一)必须符合《 厦门大学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条件;
(二)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三)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四)外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中一项: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2.雅思IELTS(A类学术类)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7.达到水平相当的国家、国际级外语考试成绩;
8.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日语专业四级合格;
9.申请人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的潜力,自2018 年以来,已经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厦门大学规定的一类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厦门大学规定的二类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含)以上,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30日
网址:(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相关通知。
报考费每人 160 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二)向我院寄(送)报考材料(请用EMS或顺丰邮寄):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须于2023年1月6日前将报考材料寄(送)达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报考全日制类别的考生须在“政策告知”栏签字承诺: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的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转到我校,若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硕士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名必须是考生本人的硕士生指导老师;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1.博士阶段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状况回顾,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不少于5000字);
12.其它能证明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注:①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
②申请材料提交顺序:按上述材料清单顺序排序,并用鱼尾夹夹好,不要添加任何封皮;
③若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④若发现材料造假,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三)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五)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本院的一个研究方向。
三、申请考核程序
(一)初审选拨
1.申请资格审查(2023年3月10日前)
我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审查考生是否符合学院选拔办法所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专家组审核(2023年3月15日前)
通过我院申请资格审查后的申请材料,将送至专家组进行审核。专家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专家组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以评分方式(百分制)择优推荐,确定入围面试推荐名单。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2023年3月20日前)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按照原则上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最终名单,报送校招生办,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初审选拔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
(二)考核前资格复审
学院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与考生签订告知书。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核: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下载);考生接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通知时档案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本科、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原件;
6.身份证原件(务必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和报名表一致);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体检表(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
考核分综合面试(70%)与专业笔试(30%)两部分。
初审选拔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结果。
综合面试:
1.考核小组组成:按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三个一级学科分别组织。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2.面试考核程序:
(1)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申请者准备15分钟的PPT,介绍个人简况(含知识背景与科研成果,3分钟),陈述博士阶段研究计划(12分钟);
(3)考核小组围绕相关问题,以汉语与英语提问,并由考核小组成员按百分制各自评分,最后计算平均成绩,作为申请者面试得分。
专业笔试:
按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三个一级学科分别组织,按照具体方向分组进行笔试。笔试将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占60%,专业英语占40%,笔试总分为100分。
四、录取程序
(一)全面考量资格审查情况与综合面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名,由相关考核小组提出建议录取名单,上报院招生领导小组;
(二)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建议录取名单,决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办;
(三)学校招生办审核拟录取名单,获得通过者,即为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并在网上公示一周;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合格并顺利调档者,由学校招生办发出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的结果为准);
(五)学历学位认证:考生(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生除外)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考生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学院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籍”,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
2.非应届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学位”,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验证报告)或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 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历”,下载本人的学历证书备案表);如果以上方式查不到认证报告,可以登陆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中国学位认证”进行网上认证;
3.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http://zwfw.cscse.edu.cn/,进入“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申请认证,下载本人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阶段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学位”,下载本人的学位验证报告)。
注: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核和录取资格。其它审查材料请关注招生办和学院网站通知。
(六)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 分以下)。
(七)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3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知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的非应届考生和应届在职考生必须在2023年6月10日前将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提交学院,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五、体检
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监督巡视
学院成立由党政管理干部组成的考核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深入各考核现场,在不干扰正常考核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方式了解、监督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2-2186219。
七、其他事项
(一)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奖学金,按照厦门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二)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各类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申请过程中即行终止考核程序,已入学者即做出退学处理,并不接受相关申请者的再次申请。
八、联系方式
(一)报考材料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邮编:361005
(二)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592-2182723
本办法由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负责解释(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为原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