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历史系2007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及厦门大学相关文件,结合本系实际,制定该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本系将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各专业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三、复试
1、复试考生名单
本系2007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是: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180分,总分340。这些考生具有同等的参加复试机会与权利,但限于招生指标并结合择优选拔等原则,部分考生最终将无法被录取。
2、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本系接受检查:(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2)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3)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7)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需材料:(8)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实施办法
(1)除已经面试的推荐免试生外,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
(2)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招生指标及本系实际,本系上线考生中将有10名左右会被淘汰。
(3)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测试。
复试形式一般采取面试,部分专业则根据需要增加笔试。
(4)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系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复试小组对复试进行记录和录音,填写对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
(6)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7)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复试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推免生如在推免阶段已体检过并能提供体检报告的可免检;保留录取资格生不管是否已经体检,都必须参加此次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详见“八、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五、录取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各专业的公费指标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六、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1、3月22日—3月30日,本校和本地考生体检。
2、4月4日,考生到本系办公室报到,联系具体复试事宜并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联系人:龙老师,电话:0592-2182723
本系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南光一号楼(即建南大礼堂东侧)3楼319室。电话:0592-2186377;传真:0592-2182732
3、4月5日上午8:30分本系进行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为弃权处理,非正当理由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复试。
4、复试前后外地考生体检。
5、其它事项请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历史系网页。
本细则由厦门大学历史系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历史系
200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