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从 2008 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及继续设立“ 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同时 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一、申请条件
1 、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211 工程”、“ 985 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 、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
5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材料
1 、 《 厦门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招生网页下载区下载 ) ;
2 、两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在我校招生网页下载区下载 ) ;
3 、本科正式成绩单 1 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有关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
4 、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申请者请与 9 月 10 日至 9 月 25 日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http://zsb.xmu.edu.cn)硕博招生专栏《厦门大学 2008 年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者必须确保网上申报各项信息的真实有效)。
2 、初审:我校招生办对申报者的网上信息进行初审,并于一个工作日之内将初审合格者的电子材料转至相关院系。
3 、复审:我校相关院系对初审合格后的考生信息进行复审,并于 4 个工作日之内在网上回复考生是否同意来校参加考试及考试的安排。
4 、考试:考生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一般为 9 月中下旬至 10 月上中旬,最迟不超过 10 月 15 日。考试内容、办法、程序等请查阅各院系网页的相关通知。
来校参加考试时,请考生携带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厦门大学 2008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两位专家的推荐信、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有关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于报到时交给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
5 、录取: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院系于 10 月 18 日前将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网上下载)报招生办。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我校将于 10 月 24 日左右以快件形式寄发拟录取通知书。
6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收到我校拟录取通知书的推免生须于 2007 年 10 月 31 日前登录教育部指定的网站(www.chinayz.com.cn或www.chinayz.edu.cn) 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并于 11 月 10 日— 14 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奖、助学金
我校从 2008 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在职生、 MBA 、法律硕士、单考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100% 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奖、助学金。
(一)学校为 2008 级硕士研究生设立:
1 、特等奖学金 5.1 万元(全程学费 3.3 万元,三年生活费 1.8 万元),共 100 名;
2 、一等奖学金 1.7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6 万元 / 年),共 500 名;
3 、二等奖学金 1.5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4 万元 / 年),共 900 名;
4 、三等奖学金 0.4 万元(生活费 0.4 万元 / 年),共 1025 名。
(二)学校为 2008 级硕士研究生提供:
1 、各类助学金总额 1000 万元;
2 、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
五、学费
我校硕士生学费为: 1.1 万元 / 年,全程 3.3 万元 (除 MBA 外各专业,含 2 年、 2.5 年及 3 年学制)。 MBA (全脱产)全程 5.5 万元, MBA (半脱产)全程 5.2 万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其它相关信息请参阅《厦门大学 200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
E-mial :nzsb@xmu.edu.cn网址:http://zsb.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