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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2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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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历史系2012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及厦门大学相关文件,结合本系实际,制定该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招生,宁缺毋滥。在复试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本系将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各专业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三、复试

1、复试考生名单

本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和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的复试分数线是:政治50分,外语50分,业务课180分,总分330。报考本系的上线考生均获得复试资格,请按规定时间前来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本系接受检查:(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的空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zsb.xmu.edu.cn下载);(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6)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8)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需材料;(9)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复试实施办法

(1)除已经面试的推荐免试生外,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

(2)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3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外语测试(包括听力、专业英语、口语共计30%)。

复试分专业进行,一般采取面试形式,专业英语及听力部分须笔试,各专业可根据需要另增加其他笔试环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需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系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复试小组对复试进行记录和录音,填写对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

(5)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6)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四、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到厦大医院参加体检(推免生如在推免阶段已体检过并能提供体检报告的可免检;保留录取资格生不管是否已经体检,都必须参加此次体检)。

五、录取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共设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各专业的奖学金指标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录取。

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六、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18日前,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上线考生名单,产生调剂信息。该信息报送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在第一时间上网公布。

考生前来历史系面试报到时间:2011年3月29日。咨询具体复试事宜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联系罗老师,电话:0592-2182723。

复试时间:2011年3月30日。

上午8:30-11:30,分专业进行复试。下午3:00-4:00,听力及专业英语测试。

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

复试地点: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大楼(南光一)二楼202室。

复试结束后,系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至招生办审核,并第一时间在历史系网站公示。学校将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招生办网站公布。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定后的结果为准。

其它事项请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人文学院、历史系网页查阅。

本细则由厦门大学历史系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历史系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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