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历史系
2016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及厦门大学相关文件,结合本系实际,制定该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是加强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途径,对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历史系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在复试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
二、组织管理
本系将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各专业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三、复试
1、复试考生名单
本系2016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是:英语30分,中国通史60分,世界通史60分,总分180分。报考本系的上线考生均获得复试资格,请按规定时间前来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面向的是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考生在复试需接受资格和身份审核。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 身份证件(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在学证明)及复印件。持在学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录取者,须在8月1日前将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luyue@xmu.edu.cn,我校将在收到学生学位证书扫描件后向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3) 同等学历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①已修六门及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并加盖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②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信;
(5) 交大学期间成绩单;
(6) 体检表:可复试时在厦大医院检查,也可在复试后补交;如近期(六个月内)已在厦门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者,可直接提交有效体检表;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3、复试实施办法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复试主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倾向、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 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学术能力,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运用能力(包括听力和专业英语),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3) 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系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复试小组对复试进行记录和录音录像,填写对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
(5)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6) 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录取
1.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 港澳台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自费全日制”和“自费兼读”(在职)两种。自费全日制和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论文要求、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一致。自费全日制学生为全脱产学习,可以申请校内住宿和教育部为全日制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自费兼读(在职)学生可工作和学习兼顾,学习年限需要更长。该录取类别在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后无法更改。请考生慎重确认自己的报考类别,并在录取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3. 拟录取研究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4. 港澳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上旬寄发。
六、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1. 复试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
08:30-09:00考生前来历史系面试报到。
09:00-09:30专业面试
09:45-11:30笔试(英语听力及专业英语测试)
2. 复试地点: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大楼(南光一)二楼202室。
3. 复试结束后,系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至招生办审核,并第一时间在历史系网站公示。学校将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招生办网站公布。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定后的结果为准。
4. 咨询具体复试事宜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联系韩老师,电话:0592-2182723。其它事项请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人文学院、历史系网页查阅。
七、本细则由厦门大学历史系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