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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按照《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各项助学金名额分配及申请条件
(一)秋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1.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2.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报送材料要求
无。
(二)陈唱国际助学金
1.资助标准:3000元/年。
2.分配名额:1名。
3.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三)阿美助学金
1.资助标准:每名资助5000元人民币。
2.分配名额:1名
3.申请条件
(1)厦门大学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名列前茅,参评年度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16小时以上(含16小时);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
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身残志坚,自强不息;
③获得中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的学生;
④在学期间发生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报送材料要求
(1)如是残疾学生,提交纸质版《残疾人证》复印件;如是重大疾病学生,提交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纸质版);
(2)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3)获得资助的学生在学年末需向阿美远东(北京)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有关学习、工作、科研竞赛、志愿服务、实习实践等方面的成长报告,字数2000字左右。
(四)立方助学金
1.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人民币。
2.分配名额:本科生1名。
3.申请条件
(1)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和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守则;
(3)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五)周詠棠助贷学基金
1.资助标准:一等每人5000元,(含硕士、博士);二等每人3000元
2.分配名额:一等特别困难本科生1名,一等特别困难研究生1名,二等困难或一般困难研究生1名。
3.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我校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申请者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指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一年级无成绩要求);
(4)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申请年度内,未享受其他大额资助;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较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4.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签署《周詠棠助贷学基金道义契约》(纸质版);
(2)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六)秦岭明助学金
1.资助标准:一等4000元/人/学年,二等2000元/人/学年
2.分配名额:二等本科生1名。
3.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申请者学习勤奋刻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七)光文励学金
1.资助标准:一等6000元/人/学年,二等4000元/人/学年
2.分配名额:一等研究生1名。
3.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漳州籍学生予以优先评定。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4.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八)安踏和敏助学金
1.资助标准:一等6000元/人/年,二等4000元/人/年
2.分配名额:一等本科生1名,一等研究生3名,二等研究生2名。
3.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4.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九)柳玉滨研究生助学金
1.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2.分配名额:研究生3名。
3.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大学学籍、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学习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4)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十)博学励学金
1.资助标准: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
2.分配名额:硕士研究生一等1名。
3.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4.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十一)郑声滔自强助残励学金
1.资助标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学费,每人5460元/年。
2.分配名额:不限制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自由申请,由学院推荐至学校参评。
3.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需为残疾学生,需提供相关残疾证明;
(4)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提交相关残疾证明复印件(纸质版);
(2)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3)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十二)潮汕校友会助学金
1.资助标准:一等8000元,二等6000元。
2.分配名额:不限制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自由申请,由学院推荐至学校参评。
3.申请条件
(1)生源地为汕头、潮州、揭阳、梅州、汕尾的学生;
(2)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一到三年级本科生,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无不合格者(指二年级以上学生,大一无成绩要求);
(4)须参加潮汕校友会助学金颁发仪式等活动。
4.报送材料要求
(1)提交《潮汕校友会助学金申请表》、《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2)自助打印版成绩单(纸质版);
(3)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十三)大连校友会助学金
1.资助标准:一等5000元,二等4000元,三等3000元。
2.分配名额:不限制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自由申请,由学院推荐至学校参评。
3.申请条件
(1)辽宁籍在校本科生,大连籍学生优先;
(2)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学业成绩(指二年级以上学生,大一无成绩要求)无不合格者;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4.报送材料要求
(1)提交《大连校友会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2)自助打印版成绩单(纸质版);
(3)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十四)国际学院校友励学金
1.资助标准: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000元。
2.分配名额:不限制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自由申请,由学院推荐至学校参评。
3.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大学学籍、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籍贯或生源地);
(2)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学习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4)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报送材料要求
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学生须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
2.除各项助学金规定的提交材料,申请者应填写“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助学金申请条件和材料提交要求,申请者应于11月20日17: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chtw@xm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助学金类别+本/研+姓名”,压缩包命名“助学金类别+本/研+姓名+具体证明材料名称”;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南光楼319办公室。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四、其他要求
1.请各位同学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提倡每一位受助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全体受助学生均为我校“学生公益会”成员,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受助助人,感恩传承。我院鼓励和支持受助学生加入学生公益会骨干团队(联系人:吴同学,QQ:262916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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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